近日,滕州市發布《2021年青年就業見習公告》,內容包括明確就業見習人員范圍、落實就業見習補貼政策等,一起往下看吧~
明確就業見習人員范圍
離校3年內有就業見習意愿的高校畢業生
16-24周歲青年
畢業前3個月內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就業見習人員實行自愿報名,根據各地發布的見習單位和崗位信息按規定報名參加,允許跨行政區域參加就業見習。各市可參照省里的人員認定細則制定具體認定辦法。
規范就業見習協議期限
就業見習期限原則上為3-6個月,最長不超過 12個月。期間出現以下情況的,終止見習:
(一)就業見習協議到期或解除;
(二)見習期間與見習單位或其他用人單位辦理了就業手續,包括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辦理就業報到證調整手續等情形;
(三)就業見習期未滿提前離崗。
保障就業見習人員崗位待遇
見習人員在就業見習期間,應享受以下待遇:
由見習單位按月給予見習人員不低于同期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基本生活費,對見習期未滿提前離崗的應根據其實際參加見習時間發放;
由見習單位為見習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或其他不低于意外傷害保險保障范圍的其他險種;
鼓勵見習單位為見習人增加生活補貼、購買附加險種。
落實就業見習補貼政策
對見習單位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
補貼方式
就業見習補貼采取“先支后補”的方式,由見習單位在就業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結束后,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申領。
畢業前3個月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見習單位須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后,方可申領畢業生在校期間見習補貼;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不予申領畢業生在校期間見習補貼,可申領畢業后見習期的補貼。
補貼標準
就業見習補貼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見習補貼標準提高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
補貼期限
就業見習補貼期限以見習人員實際在崗時間計算(畢業前參加就業見習的高校畢業生未留用的,不給予畢業生在校期間的見習補貼)。同一見習人員的就業見習補貼只可享受一次,不得重復享受。
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滿3個月后,見習單位可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并繼續享受就業見習補貼。其中,2021年12月31日前,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后簽訂勞動合同的,見習期未滿,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剩余期限的見習補貼不得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重復申領。
補貼資金使用
就業見習補貼用于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不得挪作他用。